元月23日,陕煤集团铜川矿业公司与下属单位签订了63年历史上第一个环保目标责任书,把环境保护同安全工作一样放在企业的同等重要位置来抓,首次提出实现环保“零”目标,首次推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抵押考核,首次召开环保工作专题会议,公司上下首次成立了环保工作委员会和环保办公室,首次出台了“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抵押考核办法”,首次实施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制。
铜川矿业环保责任抵押范围包括玉华矿玉华井、陈家山矿、下石节矿、玉华矿柴家沟井和王石凹等9家矿井的党政正职、分管环保工作的党政副职领导及环保办主任,矿业公司机关相关部室。9家矿井党政正职,分管环保工作的党政副职,环保办主任,矿业公司机关相关部室正职领导和挂钩人员分别抵押了不同数额的资金。
铜川矿业制定了严格、详细的考核内容和考核计分办法。铜川矿业公司在基层各单位每月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每季度将对各单位进行检查评分,四个季度的平均分作为“年终考核得分”。
环保工作按百分制考核,年终考核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单位,按照抵押金的1.5倍返兑现;得分81—89的,按照抵押金1倍返还兑现;得分71—80的,不奖不罚;得分70分以下的,抵押金全额扣除,并重新缴纳环保抵押金。对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保护事件的单位,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保护事件的单位党政正职和分管环保工作的党政副职给予严肃的组织措施处理。同时,因环境保护事件被处罚的单位,铜川矿业公司将对该单位再处以罚款金200%的罚款,对单位党政正职、分管环保工作的党政副职处以罚款金额10%的罚款。
铜川矿业对当年环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效果良好,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特殊奖励。
2018年,铜川矿业首次把实现环保“零”目标列入公司“三会”报告,确立了安全、稳定、环保、廉洁“四零”目标,明确提出年度要坚决实现杜绝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环保“零”目标。做到环境保护工作与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循环、低碳、环保发展,实现铜川百里矿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