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7月1日,湘煤集团下发“深化改革指导意见”,实现四个新目标:一是全面瘦身健体,要求历史包袱、亏损源、不良资产处置率达100%。全面移交企业办社会职能,彻底卸除历史包袱,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通过去产能去僵尸企业,消灭全部亏损源;压缩管理层级为3级,管理机构精简42%;严格定员定编,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员提效。二是打造大型能源投资控股平台。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以煤炭产业为基础支撑,打造一个依托能源产业,有限多元发展,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融合发展的大型能源投资控股平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公司。三是建立经营管控新架构。根据能源投资控股集团定位,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体制和组织架构。设立煤炭基础能源、新能源、LED节能、能源机械、能源建设、资产管理六大业务板块,组建湘煤股份、新能源投资、光电股份、装备股份、建工集团、资产管理六大子公司。四是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负责人绩效考核,与薪酬挂钩。同时出台《集团公司深化改革工作考核办法》及集团公司领导联责督办办法,集团深化改革联责领导要加强督导。各单位要根据集团深化改革任务要求,加强对本单位深化改革工作的督导,细化本单位改革任务,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和奖罚措施。
针对深化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部门和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将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的汇报,在工商变更、土地房产过户、税收、职工分流安置等方面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本网特约记者:尹志明 本站编辑:水做的冰